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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新版标准到底“新”在哪里呢? 增加9种与职业接触限值相关的概念及其定义 职业接触 职业接触限值比值 化学有害因素 有害效应 混合接触比值 粉尘生物接触限值 接触水平 行动水平 生物监测 调整8种化学物质名称
3
CAS号调整
4 增加职业接触限值 01 增加11中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02 增加或调整3种粉尘的职业接触限值
5
增加了11种物质的致敏标识
6 增加或调整了7中物质的致癌标志 ✅ 增加o-甲苯胺致癌标注G1; ✅ 增加硝基甲苯的致癌标注 G2; ✅ 增加 1,3-二氯丙醇、二氧化钛粉尘的致癌标注 G2B; ✅ 将 1,3-丁二烯、三氯乙烯的致癌标注 G2A 调整为 G1 7 ✅ 表 1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容许浓度做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 表 2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容许浓度增加了关键健康效应。 8 增加了 4.4 生物接触限值
✅ 对原卫生部发布的生物接触限值进行了汇总并以表 4 生物接触限值方式列出。 ✅ 增加了近年来审定通过的 7 种职业接触危害因素的生物限值:
✅ 增加了与生物接触限值相对应的 5.3 生物材料中有害物质及其代谢物或效应指标的测定及生物监测质量要求。 9 进一步完善了监测检测方法的相关规定
补充了粉尘测定依据的标准;补充了在无相应检测方法标准的情况下,参考国内、外*的测定方法时应遵守质量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分别制定有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 PC-TWA 的,明确了可仅测定呼吸性粉尘的 TWA 的规定。 10 对原标准附录 A《正确使用说明》中的部分内容修订
将原标准附录 A《正确使用说明》中的部分内容修订为标准正文 6 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接触的控制,增加了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应当满足的卫生要求、职业接触等级分类、职业接触控制原则与要点、行动水平以及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管理等规定。
并做了进一步的细化、完善,包括工作场所化学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作用、不同类型职业接触限值的应用、尚未制定职业接触限值的化学物质的控制、理学作用不同的物质的混合接触的控制等的要求。增加了生物接触限值及生物监测的相关要求。细化了应用职业接触限值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11 增加了附录 B 职业接触限值的计算 规定了标准工时制和特殊工时值的职业接触限值计算原则:增加了每日工作时间不足 1h 以及特殊工时制职业接触限值的评价原则、超限倍数的计算方法;细化了不同混合接触方式的职业接触限值计算原则。 |